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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7月9日至9月7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對我市開展了巡視。2018年10月14日,省委巡視組向我市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修復政治生態不力
(1)針對“對如何清除‘陳、楊’遺毒遺風遺痕、鏟除腐敗‘污染源’的思考不深,修復政治生態的政治自覺性不夠高,未能認真從思想上清理、組織上肅清、作風上整頓、政績觀上校正”的問題
一是思想上清理。市委常委會帶頭,逢會必學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召開市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市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陳、楊”遺毒遺風遺痕進行再刨根、再起底、再肅清。編印8100份警示教育材料,在蕪湖日報發表10篇評論員文章,在全市科級以上黨員干部中組織3次集中學習研討,深刻揭露“陳、楊”遺毒遺風遺痕的6種表現及其嚴重危害性。拍攝系列留置案件懺悔視頻,撰寫何思忠等人案件警示錄,召開案發單位警示教育大會。二是組織上肅清。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委主要負責人選人用人末位表態操作規程(試行)》《關于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開展縣處級后備干部和優秀干部集中調研,加大縣處級年輕干部掛職鍛煉和選拔任用。三是作風上整頓。在全市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大調研大排查大整改活動,整改問題188個、建立制度93個。狠抓“三查三問”,2018年6-12月市本級查處縣處級干部18人、問責縣處級干部29人,問責縣處級黨組織3個。去年7-12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2550人次,其中前兩種形態占比達93.5%。四是政績觀上校正。出臺市委常委會研究黨建工作、領導班子赴基層專題調研黨建工作制度。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對涉及民生領域的13家單位“一把手”進行電視訪談,投入110.5億元,完成33項民生工程;推進安置房產權證久拖不辦突出問題解決,市區115個安置小區、21.78萬套安置房初始登記全部完成,轉移登記實現“即申請即辦理”。深入開展“深重促”專項行動,全力做好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穩定工作。
(2)針對“警示教育觸動不深,以案明紀、以案醒腦不夠”的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六清六提升”專項行動進一步凈化優化政治生態的工作方案》。二是在《蕪湖日報》刊發《重塑蕪湖山清水秀政治生態》等10篇評論員文章。三是對所有留置案件拍攝懺悔視頻,其中何思忠、王懷紅、賈暉等懺悔視頻已在相關發案單位播放十余場。組織相關發案單位的400余名黨員干部旁聽2場案件庭審。四是對市紀委查處的重大案件進行逐個剖析,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撰寫何思忠、王懷紅等案警示錄5篇。五是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省委巡視整改以來共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案件信息12條。
(3)針對“以案為鑒,對照反思,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見人見事見思想不夠”的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六清六提升”專項行動進一步凈化優化政治生態的工作方案》。二是以“徹底肅清‘陳、楊’遺毒遺風遺痕,進一步凈化優化政治生態”為主題,召開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研討。召開市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以上率下堅決徹底肅清“陳、楊”遺毒遺風遺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三是組織全市3354名黨員干部參加“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理論測試,做好成果運用,推動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四是嚴格落實黨內政治生活各項要求,“講嚴立”專題民主生活會前對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照檢查材料嚴格審核把關,發回修改或重寫2365篇次。
(4)針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不嚴,‘圈子、碼頭’庸俗文化仍有市場”的問題
一是成立“陳、楊”遺毒遺風遺痕專項整改小組,印發《關于開展“六清六提升”專項行動進一步凈化優化政治生態的工作方案》。二是用足用好用活監督執紀“四種形態”。2018年10-12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276人次。第一、二、三、四種形態分別占比73.2%、21.2%、2.7%、2.9%,前兩種形態占比達94.4%。深入開展“三查三問”,市本級2018年6月-12月共檢查發現問題161個,已整改141個,查處縣處級干部18人,問責縣處級干部29人,問責縣處級黨組織3個,通報問題56個,建章立制695個;80家縣區、市直單位共檢查發現問題1460個,已整改1216個,查處干部428人,問責干部211人,問責黨組織1個,通報問題478個,建章立制1044個。三是發出6份監察建議書,已督促完善制度措施22項。四是制定《蕪湖市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關于堅持抓早抓小加強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實施意見》,召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強化對干部選拔任用和培養培訓等方面的監督。
2.貫徹落實中央方針政策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夠到位
(5)針對“政治意識不夠強,組織實施‘三大攻堅戰’不力”的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大攻堅戰的重要論述的通知》,全市87家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了學習,切實增強打好三大攻堅戰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二是市委黨校將“三大攻堅戰”列入干部培訓計劃,多方式多班次提升廣大干部對于“三大攻堅戰”的認識,全年共組織相關專題培訓18次。三是巡視以來,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分別研究了涉及“三大攻堅戰”的議題37項和53項。四是印發了《關于對全市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的通知》,將“三大攻堅戰”落實情況列入市委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內容,督促各項任務按期推進。五是嚴肅查處“三大攻堅戰”中態度不堅決、工作不扎實、敷衍應付的單位和個人。對銅陵淡水豚保護區環保問題、鏡湖區方村工業園污染問題和高新區黑臭水體整治不力問題,分別問責7名、2名和1名縣處級干部。因其他環保問題問責9人。對省環保督察移交的4件問題線索開展集中會商,提出擬辦意見。2018年10-12月,全市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55件,處理104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1人。
(6)針對“防范化解區域性債務風險成效不顯”的問題
一是制定了隱性債務化解方案并嚴格落實。二是修訂蕪湖市政府債務管理規則,建立動態監測管控機制,嚴格將政府債務管理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三是加強前期摸排,強化部門聯動,統一辦案標準,全市共查處“套路貸”黑惡性質組織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51人,對6件85人進行了審理宣判。四是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人民群眾的自防意識和斗爭意識。2018年11月3日和2019年1月6日,中央電視臺12套“社會與法”頻道分別播出了《代號“防火墻”》和《平安中國2018-嚴打套路貸》節目介紹我市打擊“套路貸”經驗和做法。
(7)針對“重視脫貧攻堅不夠”的問題
一是印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二是無為縣、南陵縣扶貧辦工作人員分別增加到35人、13人,有扶貧開發任務的鎮扶貧工作站均配備3—5人,有扶貧開發任務的村均配備1名扶貧專干。三是開展52個重點非貧困村結對幫扶工作。四是全面開展“一戶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工作,利用安徽扶貧APP精準管理。五是巡視整改以來開展6次暗訪工作,發出通報完成整改。
(8)針對“推進長江流域污染防治舉措不夠有力”的問題
一是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2戶、省級9戶、國家綠色園區1個、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1個、省級節水型企業4戶、省級節能環保“五個一百”項目74個,較上年增長72%。目前我市擁有省級綠色工廠11戶,國家級綠色工廠企業7戶,占全省1/8。二是開展固廢傾倒案件辦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完成3起案件的偵破工作,并因此受到生態環境部通報表揚。三是初步建立固廢監管體系,出臺5項固廢監管制度。四是加強固廢處置基地建設。五是已累計完成72條黑臭水體整治,并通過省級“初見成效”驗收。六是制定道路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2018年集裝箱鐵水聯運貨運量較上年大幅度提升。七是推進燃煤鍋爐整治,淘汰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257臺;推進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實現集中供熱。全年未違規新建耗煤項目。
(9)針對“掃黑除惡尤其是深挖徹查‘保護傘’不力”的問題
一是堅持依法嚴懲,聚焦深挖徹查。截至2018年12月底,共破獲涉黑涉惡刑案725起,抓獲黑惡類犯罪嫌疑人990人,摧毀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集團28個,對15件、153人進行審理宣判。二是健全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成立綜合協調、打擊整治等5個專項組,完善工作規則、線索移送、專家會商等8個辦案機制。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市人大、政協以及各民主黨派進行了通報。四是在掃黑除惡成效評定中,我市位列全省第四,得到了省委領導的充分肯定。五是查處無為縣城北所所長郭某某、鏡湖公安分局濱江派出所民警倪某等涉黑惡保護傘案件,向紀檢、組織部門移送一批線索。一審判決涉黑涉惡案件17件167人,對3名“保護傘”犯罪分子進行審理宣判。
3.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
(10)針對“統攬全局、謀劃改革創新前瞻性不足,協調各方、統籌推進發展下功夫不夠”的問題
一是巡視以來,市委常委會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及精神11次。二是持續深化改革,著力推進高質量發展。2018年1-11月份,全市450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產值同比增長16.7%,占規模工業的28.7%;實現進出口總值62.96億美元,同比增長3.23%。全年145項改革任務中,125項已出臺文件或啟動實施。三是印發了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嚴格控制總量。經精簡合并,2019年擬開展督查檢查考核事項74項,較2018年(255項)大幅減少;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已出臺9項配套措施。四是市委黨校開設了現代經濟理論、社會轉型等系列講座;首創青年干部“導師制”,對干部學員指導培養。五是邀請中央和國家機關黨校培訓班來蕪就貫徹新發展理念、高質量發展等開展調研;今年以來已派約300人次干部赴長三角地區開展異地培訓。
(11)針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較慢,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不快”的問題
一是組織實施工業技改“雙百”工程,2018年共實施技改項目761項,其中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項目475項,5000萬以上項目286項;億元以上項目112項,總投資241.82億元;2018年1-11月份,工業技改增幅52.2%,位居全省第三;新增省級企業技術中心20家,新增安徽工業精品11個,新增制造業創新中心1家。積極幫助、指導企業爭取政策支持,220個制造強省項目共獲得省級獎補資金1.64億元,位居全省第二,占全省2018年獎補資金總量的11.3%;組織兌付市工業技改投資獎補資金總額2.99億元。二是落實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暨“三重一創”工作領導小組推進機制,實行雙組長制,召開各產業基地推進組會議10余次,集中解決了基地項目落地、政策兌現等一系列問題。全市戰新產業2018年1-11月份產值同比增長16.7%,占規模工業28.7%,對規上工業增長貢獻率為37.5%。定期摸排省級戰新基地項目建設情況,四個省級產業基地合計項目156個,總投資492.17億元;申請161家企業進入戰新產業。加快建設覆蓋10個戰新產業領域的37個戰新產業重點研發創新平臺,已完成政策兌現1.8億元;啟動兌現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人才專項政策。
(12)針對“化解社會矛盾不力,缺乏啃硬骨頭和釘釘子精神”的問題
新增安置房產權證8個服務受理點,公示58個安置小區集中攻堅名單,業務培訓2次,大型進小區服務6次。開展專項督查21次、發布工作通報5次、對鏡湖區等3個區政府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市區115個安置小區、21.78萬套安置房完成初始登記和啟動轉移登記,辦結轉移登記5.6萬戶,實現全市安置戶辦理產權證“即申請即辦理”目標。
4.政績觀有偏差
(13)針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立場不夠堅定”的問題
一是市委已召開中心組理論學習會,以“徹底肅清‘陳、楊’遺毒遺風遺痕進一步凈化優化政治生態”為主題進行集中學習和研討,并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上黨員干部中,圍繞“陳、楊”案開展學習研討,進一步提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市委黨校開展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性教育進頭腦進課堂工作。截至目前,主體班理論教育占專題比例70%以上,黨性教育占比30%以上,不斷強化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與黨性鍛煉。二是有序推進各項民生工程,2018年民生工程已投入110.5億元,占計劃的100%,33項民生工程任務已全面完成。三是針對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市委領導約談鳩江區、市食藥監局、教育局主要領導,對弋江區市場監督局局長王某等7人進行問責。
(14)針對“涉及教育、衛生、養老、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等社會民生事業方面發展滯后”的問題
一是著手修編中心城區幼兒園、中小學布局規劃,印發《蕪湖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市一院區域兒童醫學中心項目,市婦幼保健院整體搬遷及改擴建項目,市中醫醫院中醫傳承與創新研究中心項目均按照序時進度推進,全市區級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HIS系統部署完成。三是建設市級安心養老綜合服務信息平臺,開展前期培訓工作。四是蕪黃高速、岳無高速已開工,蕪馬、蕪宣改擴建前期工作正在推進中。二壩互通、馬塘立交、新戴路、中山橋已完工,中江橋、八里灣大橋已開工建設,峨山路東延、大茆立交已掛網招標。農村公路暢通工程任務396.4公里已全部完工。五是已向省鐵辦匯報蕪湖鐵路建設需求,并要求幫助解決皖贛鐵路項目“四電用地”的用地指標。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5.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
(15)針對“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的問題
一是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了6次集中學習、3次研討。二是采用“四不兩直”的方式,督查12家單位學習情況。三是發放全市科以上干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摘編8100套。四是開展了“大學習、大培訓、大提升”“學轉提”等專項活動,進行了6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暨黨的基礎理論”研修班,336名干部進行了培訓。組織開展了270場次“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主題宣講活動。五是加強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全市共計975個單位掛牌,成立1086支11161人的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者隊伍,開展宣講活動近5000場,并組織了微視頻大賽。上線蕪湖首家數字好人館,開展了“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進校園、傳幫帶活動。
(16)針對“黨內政治生活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不強”的問題
高質量召開市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制定市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廣泛征求意見共計5大方面23條,市委常委班子和常委同志對照巡視反饋意見,結合自身思想、工作和作風實際,認真撰寫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會上自我批評見筋見骨,相互批評真刀真槍,達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進一步促進了班子團結,推動巡視整改深入落實。
(17)針對“一些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雙重組織生活較少,自覺接受監督不夠”的問題
一是制定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落實臺賬,以市委常委班子成員為重點,定期分析情況,建立按月通報機制。印發《2018年度縣區領導班子黨建考核指標與評分標準、2018年度市直機關領導班子黨建考核指標與評分標準》,將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情況納入目標考核。二是開展市直單位黨員負責同志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專項督查。三是出臺《關于嚴格落實蕪湖市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18)針對“對下級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監督檢查不力”的問題
一是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列入黨校各主體班培訓課程。二是聚焦領導干部政德操守,督促指導相關6個單位高質量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三是印發《2018年度縣區領導班子黨建考核指標與評分標準、2018年度市直機關領導班子黨建考核指標與評分標準》,增加落實民主集中制在年度考核中的權重。四是開展“一霸手”“一言堂”問題專項整治,對巡察和人民來信中發現問題的單位,指導其完善議事決策規則,抓好整改落實,并在年度民主生活會上就整改情況作出說明;將落實民主集中制情況納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要求各縣區、各單位認真查擺,市派出督導組審核把關;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機關黨組(黨委)、縣區委議事決策末位表態操作規程(試行)》,并于2019年上半年就落實情況開展一次督查。
6.黨管意識形態工作乏力
(19)針對“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將意識形態列入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和年度黨建考核,市委常委會全年學習研究7次。二是組建意識形態專項檢查人才庫,組成3個檢查組對17家單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三是將意識形態列入“愛黨建”平臺學習內容,印發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重要論述摘編》《李錦斌同志關于切實做好近期意識形態工作的批示》等材料,供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四是在全市范圍開展了涉意識形態領域保密管理自查工作,進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識。
(20)針對“領導小組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一是制定印發了《市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和《市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議事規則》。二是成立蕪湖市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隊伍,建立了溝通聯系平臺。三是召開市委意識形態工作巡視整改調度會、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會議各2次,專題研究部署工作。四是在全市開展意識形態領域“大摸底、大整改、大督查”活動,針對梳理出的5個方面12個問題,做好分析研判。
7.思想政治引領缺乏
(21)針對“專題教育活動未能真正入腦入心”的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六清六提升”專題學習研討,組織全市科級以上黨員干部認真開展自省、自查、自糾。在全市黨員干部中開展巡視整改集中談心談話,從思想深處抓肅清、主動抓肅清。抓住“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契機,全面動員黨員干部參與,務求取得實效。二是在《蕪湖日報》頭版開辟“巡視整改進行時”專欄,刊發評論員文章,集中反映我市按照省委第一巡視組反饋意見要求,集中發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情況。
(22)針對“少數黨員干部政治意識淡薄、思想被‘荒漠化’”的問題
一是在市委黨校一個月以上的主體班次中,單獨設置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課程單元,黨章黨規和黨性教育內容不低于總學時的20%。二是開展全市年輕干部“兩學一做”理論測試,75個市直單位、4縣4區共3348人參加測試。三是挖掘提煉“王稼祥精神”,設計開發王稼祥紀念園系列黨性課程。四是做好正面引導和激勵工作,在市委黨校科干班中,聘請十九大代表葉太應兼任市委黨校教師,反響較好。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8.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足
(23)針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統籌不足”的問題
一是干部培養選拔工作計劃性增強,起草《蕪湖市干部隊伍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二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統籌性增強。認真做好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集中調研及縣處級后備干部調研工作,分類建立后備干部庫;嚴格執行市委“1+6”文件,合理把握干部調配的節奏和頻次;在每次市委研究干部事項時,做到“研究一批、動議一批、儲備一批”。
(24)針對“一些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干部輪崗交流不暢”的問題
一是完善縣區班子分析研判機制。認真開展集中調研,加強綜合研判,對5名縣區黨政班子成員進行調配。二是鎮黨政正職隊伍保持相對穩定。嚴格執行預審制度,對換屆以來鎮黨政正職調整情況進行自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無為縣無城鎮黨委書記等3個崗位進行選配。三是干部交流輪崗有序推進。出臺《蕪湖市市直機關科級干部交流輪崗辦法(試行)》,積極推進市直單位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全覆蓋,將此項工作列入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四是執行縣處級干部交流制度,巡視整改以來,完成縣處級干部交流3人。
(25)針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導向有偏差”的問題
一是干部培養選拔政治標準得到強化。出臺《關于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把政治標準貫穿干部培養選拔全過程。二是選人用人導向進一步鮮明。通過開展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集中調研,加強綜合研判工作,分類建立后備干部庫,拓寬了干部選任視野,樹立了在工作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導向。三是干部考察工作質量得到提升。修訂《考察工作手冊》,加強和改進干部考察工作,注重考察了解干部擔當作為情況。
(26)針對“存在識人不準,用人失察的問題”的問題
一是干部考察機制得到改進,提高了考察質量。修訂《考察工作手冊》,指導考察組開展推薦、考察,多方印證、全面掌握干部真實表現。二是制定《蕪湖市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充分運用巡視巡察、審計、環保、信訪等結果,定期召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及時了解掌握干部隊伍中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9.執行組織人事紀律規定不嚴
(27)針對“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法》不嚴格”的問題
一是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和混編混崗問題專項整改,結合十屆市委第六輪巡察,對市人社局等16個市直單位開展了選人用人專項檢查。二是認真執行市委選人用人“1+6”文件及“末位表態”規程;嚴格執行調任和預審制度,巡視整改以來,共受理45個單位218人次預審,要求修改方案16次,消化超配3人、混崗12人。三是舉辦全市組工干部業務培訓班,印發干部選任報告事項提醒卡,加強對縣區和市直單位組織人事干部的業務指導。四是對鳩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某等6人進行問責,其中縣處級領導干部3人。
10.黨建工作薄弱
(28)針對“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進一步樹牢“抓黨建是最大政績”思想,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巡視整改以來市委常委會研究黨建工作7次,市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黨建工作1次。二是召開市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暨巡視整改黨建專題工作調度會,推動重點問題整改到位。三是將巡視整改工作內容納入年度黨建工作考核。四是對2018年黨建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五是出臺《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黨建工作制度》《市委領導班子成員赴基層專題調研黨建工作制度》。六是推動黨建帶群建,群團組織向市委匯報工作。七是開展黨建專題調研,形成兩篇報告上報省委黨建辦。
(29)針對“赴基層專題調研黨建工作,督促檢查不夠”的問題
一是印發了《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黨建工作制度》與《市委領導班子成員赴基層專題調研黨建工作制度》,推動領導干部下基層抓黨建。整改以來,市委常委會研究黨建工作7次,市委常委赴基層調研黨建工作36次。二是優化調整黨的建設方面考核指標體系,明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將巡視整改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加強黨的建設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和情況報送,及時掌握黨建工作態勢,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決策參考。
(30)針對“黨建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對改擴建75個村級活動場所補助720萬元。二是對市直單位黨建工作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進行摸底,結合新一輪機構改革,充實黨務干部力量。三是出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實施細則,加大激勵關懷。舉辦全市基層黨建業務骨干示范培訓班,提升黨務干部業務水平。
(31)針對“少數黨委(黨組)負責人把黨建工作當成‘軟任務’”的問題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落細。制定《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黨建工作制度》《市委領導班子成員赴基層專題調研黨建工作制度》。二是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精準指導。“愛黨建”平臺中增加黨建業務知識學習測試模塊,編印《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指引》,提升基層黨建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制定《關于建立基層組織建設巡視巡察成果共享機制的通知》,將問題導向貫穿抓黨建工作全過程。三是強化工作保障,加強黨建工作力量。對市直單位黨委(黨組)黨建工作專門機構設置及專職人員配備情況進行摸底,完成工作報告。舉辦全市基層黨建業務骨干示范培訓班、全市組工干部業務培訓班、市直機關黨務干部培訓班,提升各級干部抓黨建工作的本領。四是市直機關黨委全部如期換屆。
(32)針對“國有企業、市屬高校、醫療衛生系統黨建工作嚴重弱化”的問題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對國有企業、市屬高校、醫療衛生系統黨建的推動力度進一步加大。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高校黨建工作意見,制定《關于加強全市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辦法》。召開國企黨建工作座談會,對3個高校黨組織及25個醫院黨組織黨建工作情況各開展了一次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形成指導意見書,并實施整改。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對區直工委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進行摸底,各區立行立改,加強力量配備,認真抓好整改。
(33)針對“一些農村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不強”的問題
一是按照每個村1-2名進行配備,建立村級后備干部隊伍臺賬,全市共配備1596名村級后備干部。全市村級后備干部隊伍整體優化,為村干部隊伍做好人才儲備。二是已對全市400名優秀村書記、新任村書記、貧困村主任、大學生(選調生)村官及鄉鎮黨委組織委員進行培訓,指導縣區完成村書記輪訓。村書記能力素質進一步提升,村干部隊伍建設逐步強化。三是建立農村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學習內容清單制,市委組織部每季度發布“三會一課”清單。進一步提升農村基層黨支部“三會一課”學習內容的質量,促進基層黨組織增強政治功能。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1.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積習較深
(34)針對文件多、會議多問題
一是嚴控文件會議。上級文件已公開的,不再轉發;已發至縣團級的,市級不再制定文件。加強會議統籌,同一類型、主題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需縣區參加的多個會議盡量集中安排在同一天召開,或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各類會議不請無關縣區、部門參會。2018年9-12月,黨委政府文件數、會議數較上年同期分別減少15.3%、20.9%。二是要求全市各級各單位開展自查,并于2018年12月10-14日開展督查,并形成專報。
(35)針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的問題
一是出臺《關于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的若干意見》。二是在考核內容及考核指標設定過程中,根據各縣區不同情況以及市直單位不同職能,實行差異化考核。三是印發了《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嚴控總量,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經梳理,2018年我市開展及計劃開展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共255項,清理后減少70項。四是開展數據報表、基層信息系統、工作群組清理工作,經優化整合,共清理減少報表73份、基層信息系統24個、工作群組621個。
(36)針對“官僚主義思想嚴重”的問題
一是積極推行屬事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制定了《關于實行村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準入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村(社區)依法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和依法協助黨委、政府工作事項清單。二是印發了《關于做好責任狀、承諾書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對各類責任狀、承諾書進行全面清理,共取消117項責任狀、承諾書。三是對3個單位提醒談話,對2名個人通報批評。
12.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突出
(37)針對“破解不擔當不作為實措硬招不多”的問題
一是制定出臺《關于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等8項制度,修訂完善《蕪湖市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試行)》。通過建立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干部激勵機制更加健全,干部擔當作為意識有所強化。二是對17名個人進行問責處理。
1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
(38)針對“四風”方面問題
一是中秋、國慶期間,全市共成立180余個“四風”問題檢查組、60余個暗訪組,發現問題線索42件。二是對省紀委交叉檢查發現的18條問題線索,查實11件。三是2018年10-12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86起(市管干部5起)處理104人(市管干部5人),黨紀政務處分70人(市管干部1人),通報曝光典型問題17起22人。
(39)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的問題
一是2018年10-12月,全市對12起17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二是開展“酒桌辦公”專項整治行動,2018年10-12月共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起,處理3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人。三是2018年10-12月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9起,處理9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人。四是派駐機構、巡察機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1起,處理7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0人。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4.履行主體責任不夠到位
(40)針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斗爭精神不強”的問題
一是起草《關于進一步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試行)》,用足用好用活第一種形態。2018年10-12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934人次,占比73.2%。二是及時調整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召開小組會議,進一步增強反腐敗協調工作合力。2018年10-12月,小組其他成員向市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91件,全部及時移交相關紀檢監察室、縣區紀委、派駐紀檢組處置。三是起草關于市管干部問題線索處置工作辦法(試行),共對438名縣處級干部建立廉政檔案。
(41)針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長效機制不健全,一些重點領域、重要崗位存在較大廉政風險”的問題
一是修訂《問題線索集體排查會議規則(試行)》,2018年10-12月已召開集體排查會2次,研究問題線索16件。二是加強對工程項目、醫療衛生等領域腐敗問題線索及時排查,共對5名涉及以上領域的處級干部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0-12月重點查處賈暉,汪軍等重大案件。三是開展全市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實現對縣區、市直單位全覆蓋。四是十屆市委第六輪巡察對被巡察單位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
(42)針對“對巡察工作重視不夠,巡察工作協作不順暢,有關部門支持力度不夠”的問題
一是修訂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和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等兩個修訂版,推進各縣區巡察向村居延伸全覆蓋。二是加強協作配合,從縣區和市直單位抽調骨干力量150人參加近兩輪巡察。調整新址改善巡察機構辦公環境。三是選派4名縣處級后備干部到巡察組掛職,抽調2名科級干部到巡察辦掛職,將結合機構改革,全面增強巡察機構力量。四是加強巡察人才庫建設,建立起有720名專業人員組成的全市巡察人才庫,進行動態管理,切實發揮人才庫優勢。
(43)針對“成果運用不及時,‘利劍’作用未能充分彰顯”的問題
一是抓好全市10個被巡察醫療單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并進行督查,做好脫貧攻堅領域28個被巡察鎮巡察整改工作。二是2018年以來,市脫貧攻堅專項巡察整改共立案52件,立案率51.5%,紀律處分50人;醫療衛生領域巡察整改共出臺改革措施59項,建立完善制度448項,追責問責158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214萬元。三是十屆市委第六輪巡察反饋后,將巡察反饋意見、問題線索等材料,分類移交市委組織部,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四是建立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和巡察機構加強對巡察整改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的協作機制,印發《關于建立基層組織建設巡視巡察成果共享機制的通知》。全面實行巡察發現問題底稿制度和溝通制度。
(44)針對“部分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問題
一是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2018年參加指導縣區、部門民主生活會25次,與分管縣區、部門領導談心談話290次,督促指導分管縣區、部門落實巡視整改任務321次。二是各級黨委(黨組)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3198人次,90名縣處級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市委書面述責述廉。254名黨員領導干部在“講嚴立”警示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對全市縣處級領導班子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報告進行梳理匯編。三是2018年10-12月,共查辦各類問責案件98件,對10個黨組織和93名各級領導干部實施責任追究。四是10-12月選取1起問責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
(45)針對“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不力”的問題
一是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5804人次。嚴肅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市紀委機關先后39次派員參加指導縣區、市直有關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全市各級黨組織在“講嚴立”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開展個別談心談話10111人次,班子查擺問題4084個,制定整改措施3108條;班子成員查擺問題13872個、制定整改措施9776條。二是用足用好用活第一種形態,2018年10-12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934人次,占“四種形態”73.2%。
(46)針對“壓力傳導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印發《2018年度縣區、市直機關領導班子黨建考核指標與評分標準》,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約談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指標,對未開展的或開展未記錄的予以扣分。二是嚴肅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市紀委機關先后39次派員參加指導縣區、市直有關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三是認真學習《關于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設立派駐機構管理辦公室(市紀委組織部加掛牌子),印發《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手冊》,落實落細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職責、與監督單位工作機制等制度機制,推動派駐監督向縱深發展。四是對2名干部進行誡勉、13名干部進行約談問責。
(47)針對“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較真碰硬不夠”的問題
一是2018年10-12月共為331人次黨員干部澄清正名。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出臺市直機關科級干部交流輪崗辦法等文件,不斷完善激勵政策體系。三是按照“三查三問”部署要求,把握階段性工作特點和突出問題,重點針對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加強問責,推動黨內問責與正風肅紀、紀律審查等工作有機結合。2018年10-12月,共查辦各類問責案件98件,對10個黨組織和93名各級領導干部實施責任追究,選取1起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發揮教育震懾效果。
15.履行監督責任不夠有力
(48)針對“監督弱化,日常監督不到位,對“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流于形式”的問題
一是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2018年,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處置問題線索555件,立案95件,同比增長740.9%。市紀委監委已對2018年立案數為零的12個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二是市紀委就派駐監督工作和派駐紀檢監察組職能發揮開展調研,目前已形成調研報告21篇。三是制定完善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手冊,從市直機關選調23人到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配齊配強派駐監督力量。
16.減存量遏增量任務艱巨
(49)針對“制度‘籠子’扎得不牢,從市紀委近年來查辦案件和巡察情況看,十八大之后仍有少數黨員干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增量腐敗問題仍在發生”的問題
一是起草關于市管干部問題線索處置工作辦法(試行)。2018年10-12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1407件;立案462件,其中縣處級干部6人,留置數1人;給予處分人數332人,其中縣處級干部3人,移送司法11人。2018年,留置案件數較2017年“兩規”案件數上升246.6%。二是建立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統計制度,及時召開問題線索集體排查會,加強集中研判和處置。三是建立月度通報、季度分析和紀委書記季度例會等制度。市紀委按季度召開縣區紀委書記座談會,通報各縣區工作進展情況,加強辦案調度,推動縣區紀檢監察工作穩中有進。四是通過現存的問題線索再梳理,查處了一批有影響的案件,查處嚴重違紀違法的5名市管干部,受賄金額為近年來我市查處縣處級干部受賄金額之最,震懾效果非常明顯。
六、反腐敗斗爭方面
17.基層腐敗問題多發
(50)針對“少數基層黨員干部目無法紀、膽大妄為”的問題
一是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查處以權謀私、收受賄賂、吃拿卡要等問題。2018年10-12月底,全市共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82件,處理231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5人。二是以查處弄虛作假、優親厚友等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2018年10-12月,全市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55件,處理104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1人。三是制定出臺《關于2018年至2020年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和《市紀委監委抓緊抓好履行脫貧攻堅監督責任突出問題立行立改實施方案》,完成第5輪省級、市級重點督辦,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709起,處理782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20人。
(51)針對“村霸、宗族勢力現象仍然存在”的問題
一是偵辦以汪國玉為首的農村宗族勢力涉黑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3人,19人在押,14人取保候審,2019年1月底前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二是開展對欺行霸市、非法營運車、礦山亂象、賭博、棋牌室等5個專項整治。三是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42個,對全市新任村黨組織書記100人進行了培訓。四是出臺了《關于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提升服務能力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加強全市平安建設宣傳工作努力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的通知》規范性文件。
七、對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18.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整改機制不健全
(52)針對“督促紀委監委機關和組織部門把整改落實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不力”的問題
一是下發關于開展全市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的通知,通過自查、互查、重點抽查的方式,實現對各縣區、市直單位選人用人工作檢查全覆蓋。二是已制定《蕪湖市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關于堅持抓早抓小加強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實施意見》,召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強化對干部選拔任用和培養培訓等方面的監督。抓好全市10個被巡察醫療單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指導無為、南陵縣抓好脫貧攻堅領域28個被巡察鎮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事事有回應,建章立制。三是對省紀委梳理的重點督辦的8個問題,發函給相關單位和縣區,并要求機關相關聯系部室進行跟蹤督辦。市委巡視整改辦組織4個督察組開展了兩次專項督查,共發現問題273個,提出意見建議277條,發出督查提示單66份。
(53)針對“今年6月省委巡視整改督查發現尚有17個問題整改不到位,目前仍有6個還未完成”的問題
一是督促各責任單位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組建整改專班,明確責任領導,細化整改措施。二是下發了《關于對上一輪巡視整改6個未完成問題開展督查的通知》,加強對各責任的單位的督查。三是召集5家責任單位召開了工作推進會,要求各單位梳理建章立制以及追責問責情況。四是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委巡察辦聯合對巡視巡察發現的“小金庫”問題進行了梳理和會商,拿出具體意見建議。五是市委巡察辦抽調專人組建督查小組,對6家單位的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了2次現場督查。并根據現場督查情況,對各責任單位進行了督導,要求各單位認真落實。六是開展批評教育、約談2人次,黨紀處分4人。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53-3835096;郵政信箱:蕪湖市皖江財富廣場C2座924室;郵編:241000;電子信箱:whxs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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