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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黨委抓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不到位,政治生態‘護林員’作用發揮不充分。”“查辦案件主動性不強,自辦案件占比較低。”……《關于省委巡視縣(市)區紀委發現問題情況的通報》下發后,巢湖市在及時傳達學習的基礎上,堅持“刀刃向內”,及時啟動紀檢監察系統專項巡察,堅決防止類似問題在巢湖發生。
近日,巢湖市紀委出臺了《關于省委巡視縣(市)區紀委發現問題對照整改意見》,將巡視通報的五大類、19項問題進行分解,明確牽頭責任單位和協同責任單位,開展對照檢查,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時限要求。市委巡察辦按照時間節點,跟蹤督查了解各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機關各部室和派駐機構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銷號,兌現整改承諾。
在此基礎上,市委巡察機構派出四個小組,分別進駐17個鄉鎮街道,通過個別談話、民意調查、受理舉報、實地走訪等方式開展駐點巡察。針對鄉鎮、街道紀(工)委“三轉”是否到位、案件辦理是否主動、“四種形態”把握是否準確、自身建設是否嚴格等情形,著力發現問題,摸清實情,推動基層紀(工)委聚焦主責主業,規范運行。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對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提出更高要求,巢湖市紀委監察委負責人表示,“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系統內部巡察是純潔隊伍的‘尖兵利刃’,要突出問題導向,查找政治偏差,切實提高監督執紀問責的規范化水平。”(合肥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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