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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9月6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我區進行了巡視。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視組向我區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自接到巡視反饋意見以來,區委高度重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認真落實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省委第三巡視組和省委巡視辦的要求,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大政治任務,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契機,作為把黨的建設高質量落到實處的重要抓手,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行動、最扎實的措施、最嚴格的要求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全力以赴真改實改、改徹底改到位。
巡視反饋以來,舉辦各類培訓班9個,建章立制54項,開展專項活動12項,追責問責156人,糾正違規資金1051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921.01萬元。省委巡視組交辦區紀委問題線索6件,辦結5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剩余1件已立案,正在審查調查中;移交區紀委的117件信訪舉報及其他需辦理的4個問題,已辦結97件,其中立案23人,初核了結72件,函詢了結11件,黨紀政務處分17人;移交區委政法委及區信訪局信訪件72件已全部辦結。此外,全區兩級紀委圍繞迎接省委巡視和巡視整改,加大執紀審查調查力度,2018年還處置其他問題線索232件,立案122人,黨紀政務處分92人,追逃職務犯罪人員3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機關5人,追繳違紀違法所得310萬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對黨絕對忠誠的態度堅決扛起巡視整改政治責任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增強政治自覺抓整改。區委牢固樹立“整改不落實,就是對黨不忠誠”意識,堅決把巡視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始終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對待整改、謀劃部署整改、強力推動整改。省委巡視反饋會后,區委立即召開區委書記專題會、區委常委(擴大)會議、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暨任務交辦會等會議,以下看上、查找癥結,以上率下、帶頭整改,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對號入座查擺問題,深入推進整改工作,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召開區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從政治上找差距,從思想上挖根源,切實增強了全面落實巡視整改的信心和決心。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區上下進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強了政治覺悟,形成了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的強烈共識。
二是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抓整改。區委堅定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成立由市委常委、區委書記張力任組長、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政府區長、區政協主席、區委副書記任副組長的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執紀與案件調查、經濟社會發展、意識形態、基層黨建和選人用人等4個整改工作組,分別由區委常委同志牽頭負責,分塊分系統推進整改落實。逐項對照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制定了“1+3+N”整改工作方案,14名區領導帶頭領辦整改事項,13家責任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實行掛圖作戰、項目化推進,嚴格對照時間節點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黨組自覺抓好自身問題整改,加強對本系統整改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迅速行動,嚴格履行整改責任,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合力攻堅的良好局面。
三是突出整改重點,堅持分類分層抓整改。區委堅持全面整改與重點整改統籌結合,既抓住重點精準施策,又注重統籌推進,達到全面整改到位的成效。對巡視反饋直接點到的具體人和事,迅速查清事實,敢于動真碰硬,共追責問責黨員干部156人;對巡視反饋指出的突出問題,實行專項整治,共開展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干部人事管理、“僵尸企業”清理、公務用車問題等12項專項整治活動;對需要長期整改的任務,提出時間表、路線圖,讓整改工作可跟蹤、可評價、可問責;對面上存在的共性問題,做到既有當下改的舉措,又有長久立的機制,圍繞黨的政治建設、黨的思想建設、黨的組織建設、黨的作風建設、黨的紀律建設、反腐敗斗爭、上輪巡視整改等方面建立健全了54項制度規定,切實發揮制度管根本、管長遠的作用。
四是健全完善機制,強化督查調度抓整改。區委建立了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調度會和推進會機制,堅持每周梳理對賬,滾動跟蹤盤點,全面推進整改工作。先后召開9次區委常委會會議、6次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3次區委巡視整改專題調度會議,全面、具體掌握巡視整改情況,研究解決巡視整改有關具體問題,推動整改往深里抓、實里做。市委常委、區委書記張力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深入研究謀劃整改,及時調度整改工作,對重點難點問題直接調度解決。其他區委常委、副區長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抓好相關問題整改。區人大、區政協主要負責同志多次專題研究職責范圍內的整改工作。區巡視整改辦公室切實加強巡視整改工作日常調度、推進、督查,嚴格實行臺賬管理和銷號管理,對整改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下發督辦通知,及時提醒,狠抓壓力傳導,先后向13家牽頭單位發出32份督辦通知,直接交辦18項具體問題,確保了整改任務“不懸空”“全見底”。
通過三個月的努力,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成效,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基本整改到位。全區黨的政治建設全面加強,“兩個維護”的自覺性和堅定性顯著增強;理論武裝工作得到新的加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政治生態持續凈化優化,干部隊伍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水平不斷提升,風清氣正、干事創業氛圍更加濃厚;作風和紀律建設持續深化,懲治腐敗的力度越來越大;上一輪巡視整改與本輪巡視整改實現一體推進,有效解決了一批歷史遺留問題,嚴肅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探索建立了一批科學管用的長效機制。同時,巡視整改有力推動了全區轉型發展穩定各項工作,2018年以來,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展質量不斷提高,脫貧攻堅展現新氣象,環境質量持續好轉,社會大局保持穩定,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二、堅持問題導向,以嚴深細實的作風推動全面整改到位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
(1)針對“統攬全局能力不強,區委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有偏差,部分重要事項以書記專題會代替常委會進行決策”問題。
一是區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增強黨委統一領導、協調各方的能力。二是出臺《關于加強區委常委會自身建設的意見》《向區委報告請示工作制度》,進一步增強執政本領和提高區委議事決策科學化水平,切實加強區委的全面統一領導。三是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修訂完善《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區委書記專題會議事規則》,規范重要事項決策程序,區委常委會定期聽取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法院、區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進一步加強對五個黨組的領導。四是堅持每月召開1次區委常委辦公會,將區委重點工作與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工作共同研究部署。
(2)針對“政治意識理解有偏差”問題。
一是出臺《中共烈山區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意見》,從深入學習領會、廣泛宣傳闡釋等4個方面,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做出進一步安排部署,教育引導全區黨員干部用新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進工作。二是區委常委會帶頭專題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進行研討發言,每人撰寫一篇心得體會。三是舉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培訓班,全區193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培訓,并認真進行交流研討、撰寫心得體會。四是全面對標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密圍繞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和中國碳谷·綠金淮北戰略,準確把握烈山發展特征,進一步豐富拓展“121”發展戰略內涵,更好地謀劃和推進美麗烈山建設。五是修訂完善《2018年全區干部培訓方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六是嚴格執行《烈山區人民政府黨組2018年度學習計劃》《烈山區人民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2018年共組織區政府黨組理論中心組開展學習13次,著力提高黨組成員的理論水平。
(3)針對“黨組作用發揮不好”問題。
一是區委理論中心組、區政府黨組理論中心組帶頭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規范黨組工作。全區17個黨組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提升黨組工作運行規范化水平。二是認真開展全區黨組情況大排查,了解全區黨組組建情況。現有黨組17個,區工信局黨組、區民政局黨組、區司法局黨組、區財政局黨組、區安監局黨組、區招商局黨組等6個黨組由于機構改革人事凍結等原因班子成員未配備到位,黨組成員不健全。區殘聯、區總工會、區商務局、團區委、區婦聯5家單位,班子成員職數及編制均不足3個,不具備成立黨組的條件。區統計局、區審計局、區科技局3家單位已具備黨組成立條件,結合機構改革,做到應建盡建,對黨組成員不健全的及時調整充實,配齊配強。三是健全區住建局黨組,已配備黨組書記,現有3名黨組成員。四是區政府黨組出臺《全面加強區政府黨組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并嚴格執行《中共烈山區人民政府黨組工作規則(試行)》,2018年共召開14次區政府黨組會議。
2.打贏“三大攻堅戰”著力不夠
(4)針對“污染防治主動性不強”問題。
一是區委理論中心組、區政府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習近平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及中央、省、市關于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印發各類環保手冊1.5萬冊。二是充實調整由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主任的區環委會,強力推進環保工作。2018年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部署環保工作12次,召開全區生態環保大會1次、全區污染防治工作大會2次、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推進會2次、烈山區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會1次、區環委會會議4次,嚴格落實環保工作要求。三是制定《烈山區關于開展取締“散亂污”企業、治理散煤污染、規范餐飲油煙排放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烈山區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烈山區車輛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烈山區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認真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清查1036家,入戶普查221家,涉及工業源、集中式、移動源等;排查入河排污口16處,普查入河排污口9處。對轄區內企業開展地毯式排查,針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責令立整立改,截至目前檢查企業860多家次,其中查封扣押12家,限停產6家,限改11家,責改13家,下達處罰決定書12份,處罰金額250.88萬元。四是制定《烈山區深化依法打擊非法盜采礦產資源實施方案》《烈山區廢棄及易發生非法開采宕口網格包保明細表》,對宕口進行嚴格監管,依法打擊盜采50起。投資5000余萬元大力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現烈山、三五山等7家已完成山體修復并銷號,朱山、十里長山中南部正在施工。全區山體修復治理計劃已納入淮北市突出環境問題暨廢棄采石場生態修復治理整改方案,按該方案逐步推進。五是及時查處個別企業在生產中存在的環保問題,并對其環境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23萬元,責令落實抑塵措施,加強噪音污染監控和不定期檢測,及時上報檢測數據。六是對某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立案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人,區紀委監委立案查處6人,誡勉談話5人。
(5)針對“脫貧攻堅重視不夠”問題。
一是區委、區政府認真學習《習近平扶貧論述摘編》及中央省市有關扶貧工作文件精神,切實把理論學習抓牢抓好,真正做到學懂弄通做實。舉辦全區精準扶貧檔案管理業務培訓班,培訓人數80人;舉辦為期2天的烈山區新一屆村和社區“兩委”干部培訓班,培訓人數141人。發放《習近平扶貧論述摘編》200本、《脫貧攻堅應知應會》知識讀本1500本、明白紙2000余份。二是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扶貧開發工作。制定《2018年干部包戶定點幫扶實施方案》,落實48個幫扶單位干部包村包戶、30名縣級領導干部結對幫扶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印發《烈山區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實施方案》《烈山區深化脫貧攻堅及提升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成效實施方案》,著力抓好脫貧攻堅考核。在扶貧日宣傳活動中組織開展扶貧募捐活動,全區共募集扶貧公益基金251.92萬元。三是已按程序向市編制委員會呈報《關于提高烈山區扶貧辦公室機構規格的請示》,待批復同意后,及時調整扶貧機構級別。目前由副區長李祥禮兼任扶貧辦第一主任,選調2名工作人員充實到區扶貧辦,加強扶貧工作力量。四是加大扶貧督查力度,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為期30天的脫貧攻堅“回頭看”及大排查、大督查活動,共梳理出問題8大項31小項,及時整改到位。同時,按季度開展對扶貧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立行立改。進一步細化脫貧攻堅工作,做到應納盡納、應扶盡扶、應退盡退,堅決杜絕“兩該兩不該”現象,已按照程序將不符合條件的122戶全部清退完畢。
3.貫徹新發展理念有短板
(6)針對“開放發展動力不足”問題。
一是區委、區政府按照國家、省、市高質量發展要求,把開放發展作為突破口,研究制定《關于推動烈山經濟開發區改革創新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從優化產業布局,推進運營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建設運營體制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進行重大改革。創新“管委會+公司”等發展模式,開發區與中鐵二十四局、盛大公司組建開發公司,推進園區開發建設。二是已編制完成開發區11平方公里規劃,完成青龍山產業園8平方公里控制性詳細規劃,啟動開發區南區控制性規劃和產業規劃,重點建設青龍山工業園和開發區南區,對劉莊和新蔡兩個工業園企業進行整體搬遷,整合到青龍山工業園和開發區南區,同時加快園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三是制定網格化包保機制和排查工作方案,全面排查企業,摸排出“未批先建,久拖不驗”問題企業5家,已全部整改完畢。加大對園區22家僵尸企業清理力度,目前已完成6家,正在進行資產收購企業8家,進入司法破產清算企業8家。四是成立區“四送一服”領導小組,建立“五項制度”,落實“五清一實”、招落分離等項目推進服務辦法,實行領導包保,24名縣級領導干部、61名科級領導干部包保全區89家企業,開展“十個一”系列活動,進行分類指導,搜集160條問題,解決150條,做到企業和項目全覆蓋。五是加快集中供熱工作,已完成企業供熱摸底工作及園區能源規劃工作,編制完成集中供熱供氣詳細規劃,計劃2019年一季度開工建設。
(7)針對“招商引資急功近利”問題。
一是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持高質量發展新理念,圍繞區主導產業進行招商,更加重視招商引資項目質量,不急功近利,不為招商而招商,真正實現招商引資與區域經濟發展雙贏。二是深入摸排、分類處置、積極化解,有效推動問題整改。14個已停建或停產的項目,其中10個項目整改完成;4個項目正在依法依規進行整改;對“假招商”涉及的2個項目進行了深入摸排和清理,現已盤活;4個土地涉嫌“零地價”出讓項目,符合區電子信息和綠色建材主導產業發展方向,投資體量大,扶持力度較大,已督促投資商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加快項目建設,加強建設過程管理,確保盡快投產達效、依法納稅。目前,2個項目試生產;1個項目廠房建成,部分設備安裝完成;1個項目投入使用,主體廠房正在建設,進展順利;5個總部經濟項目,區稅務局、區市場局加強經營監管和風險防控;5個項目正常運營,依法納稅。三是完善出臺《烈山區招商引資工作流程》,從項目洽談、項目預審、合同文本起草、項目簽約、合同管理、項目跟蹤等各環節進行規范管理。修訂《烈山區招商引資項目評審辦法》,實行精細化、高質量招商,從源頭抓好項目質量管控,著力提升項目質量和產業層次,并實行過程管理和動態管理,切實提高招商實效,有效避免“拿到籃子里就是菜”的現象。四是2018年組織8批100多人次積極參加市委、市政府、市委組織部和市招商局等組織的專題招商培訓活動。牽頭組織6批200多人次的招商引資培訓活動,打造一支懂法律、懂經濟、高素質、專業化、復合型的精英招商隊伍。
(8)針對“僵尸企業”清理處置問題。
一是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領會新理念,堅決貫徹新理念。二是成立僵尸企業清理處置領導小組,制定下發《烈山區“僵尸企業”清理處置推進工作方案》,按照依法處置、分類處置和屬地處置的原則,采用兼并重組、收購不動產和破產清算三種方式,突出督查考核,爭取到2020年全面完成現有僵尸企業的清理處置工作。三是規范工作流程,嚴格按照摸底調查建庫→集中行政執法→分類處置(兼并重組、不動產收購、破產清算)→僵尸企業銷號的流程處置。40家僵尸企業中,按兼并重組方式處置的10家,完成8家(3家已投入生產);按收購不動產方式處置的19家,完成評估審計13家(已簽訂收購協議4家);按破產清算方式處置的11家,進入法院破產程序9家(已下達判決書1家)。截至目前,有實質性進展30家,盤活土地760畝,清理欠稅253萬元。四是對區財政無依據撥款補繳土地稅進行了認真調查,情況屬實,目前已經啟動依法追繳程序。五是制定下發《烈山區招商引資項目評審辦法》《烈山區招商引資工作流程》,完善招商引資項目評審委員會,嚴把項目準入關。
4.政治生態不夠健康
(9)針對“政治生態修復不夠有力”問題。
一是區委常委會、區紀委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論述以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二是研究制定中共烈山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治生態建設的意見》,對全面加強我區政治生態建設、徹底修復政治生態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體要求。三是舉辦烈山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培訓班,邀請市紀委有關同志就“闞董任劉”案件為全區科級以上干部上警示教育課;邀請市委黨校教授作《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專題輔導;組織區委中心組成員赴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四是組織召開全區村居干部專題警示教育會議,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戒鑒與警醒——村干部腐敗案件警示錄》,印發我區近年來查處的村居干部違紀違法案例選編200冊,區委書記就“今年以來查處的、巡視巡察中發現的群眾身邊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講話,教育引導廣大村居干部消除錯誤認識,肅清遺風遺毒遺痕。五是由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約談烈山鎮、宋疃鎮黨委書記,兩鎮已分別就肅清“任劉”遺風遺毒遺痕召開專題警示教育民主生活會。六是在區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印發“闞董任劉”案情匯編,參會區委常委圍繞“闞董任劉”案件進行剖析。區人大黨組、政府黨組、政協黨組、鎮街道和區直部門24家單位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115名班子成員圍繞“闞董任劉”案件進行了剖析。
(10)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問題。
一是區委常委會專題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于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著力增強民主生活會政治性、嚴肅性、原則性、戰斗性。二是2018年11月30日,區委常委會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區委常委聚焦巡視反饋問題,聯系自身實際,深刻剖析,嚴肅認真,見人見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24個涉及巡視整改的黨委(黨工委)、黨組已全面完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三是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巡改辦抽調人員加強對各黨委(黨工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對全區領導干部發言提綱進行逐級審核把關,對剖析問題不深刻的,要求“返工”重寫。
(11)針對“基層政治風氣不夠純正”問題。
一是舉辦為期2天的新一屆村和社區“兩委”干部培訓班,組織141名村和社區“兩委”干部參加現場警示教育,增強村居干部紀律規矩意識。二是按照中組部《電話通知》精神,召開換屆后幾項重點工作部署會,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認真開展換屆工作“回頭看”,對情節嚴重、問題突出3名人員進行清理。三是成立由區委政法委牽頭的工作組進駐宋疃鎮費寨村,召開動員大會,積極發動群眾舉報,共印發張貼《告費寨村全體村民書》300余份,談心談話20余人次,收到信訪舉報信件14件(重復件9件)全部辦結,其中,2件核查失實了結,3件查實辦結。司法機關立案查處5人,提醒談話3人,7名村“兩委”成員簽訂《加強基層政治生態建設承諾書》。四是高度重視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工作,全區50個村(社區)全部建立了“一約四會”等村民自治組織。發揮村(居)委主導作用,宣傳引導干部群眾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尚,使文明新風逐步成為干部群眾的思想共識。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5.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
(12)針對“區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研討不深不透,十九大精神培訓班主題不夠聚焦,多數單位學習走過場,部分單位僅學習過一次”問題。
一是2018年11月16日區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心組成員結合分管工作,通過研討發言、撰寫心得體會深刻領會十九大精神。二是出臺《中共烈山區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意見》,舉辦烈山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培訓班,193名科級以上黨員干部參加培訓。鎮(街道)、區直黨委(黨組)重新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撰寫學習體會。三是古饒鎮黨委中心組2018年11月22日重新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6.黨建政績觀有一定誤區
(13)針對“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一是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的理念,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區委書記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考核評議制度。二是加強對黨建工作的領導,調整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2018年區委常委會研究黨建工作議題39項,逐級傳導壓力,進一步抓牢抓實黨建工作。三是根據《區委2018年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年度工作要點》,研究制定《烈山區黨建百分制考核辦法(試行)》,加大對全區黨建工作考核力度,待市黨建百分制考核辦法出臺后,進一步修改完善。
(14)針對黨建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問題。
一是區委組織部認真學習《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牢固樹立正確的黨建政績觀,注重黨建工作實效,切實解決黨建工作形式主義問題。二是停止使用《烈山區基層黨的組織生活“標準化”工作紀實手冊》,新編印《黨的組織生活記錄簿》,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通知》,規范支部組織生活開展。三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把好黨員“入口關”。
7.基層黨建有部分弱化
(15)針對“一些黨組織戰斗力不強”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做好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整頓工作的通知》《烈山區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整頓工作方案》,深入開展換屆后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整頓工作,倒排軟弱渙散村2個,采取區長和區委政法委書記分別掛點聯系、鎮黨委書記包村、選派優秀機關干部到村任職等措施,“一村一策”集中整頓,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頓,通過驗收。二是印發《烈山區抓黨建促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實施方案》,采取依托特色產業、盤活集體資產、深化產權改革等方式,促村級集體經濟增收。開展村級集體經濟摸底調研,目前,26個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下的村(社區)中已有21個村(社區)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超過5萬元。根據調研情況下發《烈山區關于抓黨建促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督查調研的通報》,壓緊壓實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責任。三是舉辦為期2天的新一屆村和社區“兩委”干部培訓班,組織村(社區)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開展現場教學,增強村(社區)干部紀律規矩意識,141名村(社區)干部參加了培訓。四是組織召開全區村居干部專題警示教育會議,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戒鑒與警醒—村干部腐敗案件警示錄》,印發全區近年來查處的村居干部違紀違法案例選編200冊,教育引導廣大村居干部消除錯誤認識,肅清遺風遺毒。五是印發《烈山區關于開展黨員組織關系排查的通知》,理順黨員組織關系。六是規范任樓街道黨員隸屬關系,已將2名機關人員組織關系按規定轉入街道機關支部。
(16)針對“黨員‘入口’把關不嚴”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發展黨員排查工作的通知》,對發展黨員過程中存在的違規發展、“近親繁殖”等問題進行排查,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二是舉辦烈山區基層黨務工作者培訓班,對黨員發展、黨的組織生活等黨建基本業務進行培訓,全區120名基層黨務工作者參加培訓。三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烈山區村干部近親屬入黨報告審查制度》,把好黨員“入口關”。四是對16名黨員檔案進行核查處理,追責問責16人。其中,黨紀處分1人,誡勉談話5人,提醒談話1人,組織處理9人。五是對4名村(社區)“兩委”干部黨員檔案進行核查處理,追責問責2人。其中,立案審查1人,黨紀處分1人。
8.選人用人導向有一定偏差
(17)針對用人導向方面問題。
一是認真組織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關于防止“帶病提拔”的意見》,進一步提升區委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二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設置“德”的專項測評,已對9名新提拔重用的干部進行“德”的專項測評,通過正、反向測評,全面了解干部品德。三是嚴格落實“凡提四必”要求,相關部門按照要求提供結論性意見。紀委監委、政法、衛計、安監、環保等部門均對9名新提拔重用的干部提供了結論性意見。四是區住建局副局長不再臨時主持工作,調整一位領導經驗豐富、統籌能力強的干部到區住建局任黨組書記、局長。五是制定中共烈山區委《關于開展全區“8090”優秀年輕干部大調研工作的通知》,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六是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做出免職處理。
9.執行換屆紀律不夠嚴格
(18)針對“區委布置要求多、監督檢查偏少,區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鄉鎮街道黨(工)委領導不夠有力、把關不嚴,存在求穩怕亂思想”問題。
一是對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在總結成績的同時,著力查找在換屆工作中存在的“區委布置要求多、監督檢查偏少、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鎮(街道)黨委(黨工委)領導不夠有力、把關不嚴,存在求穩怕亂思想”問題,吸取經驗教訓,確保順利完成下次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二是按照中組部《電話通知》精神,召開換屆后幾項重點工作部署會,開展換屆工作“回頭看”,已清理情節嚴重、問題突出3名人員。
(19)針對“資格審查不嚴”問題。
一是區委高度重視,召開換屆后幾項重點工作部署會,安排部署換屆后“回頭看”工作,對360名新當選村和社區“兩委”成員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情節較為嚴重、問題較為突出的3名人員進行清理。二是經排查,在全區村(社區)黨組織新當選人中,29人曾違紀違法,其中27人換屆時已超出影響期,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于做好全省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工作的意見》規定,均不在“七不能”“六不宜”之列;2人因工作原因受黨紀處分,換屆時尚在影響期內,屬于“六不宜”人員,根據《省委組織部 省民政廳關于對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候選人資格條件嚴格審查把關的通知》要求,該2名候選人均經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研究,并報區紀委監委、組織部門審核通過。另外2人中,一人未當選、另一人被取消書記候選人資格。三是司法機關對烈山鎮鳳凰社區原主任相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查2013年、2016年、2017年分別因干擾執法、毆打他人、再次毆打他人,紀委及司法機關分別給予1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次行政拘留5日處理。“違建當釘子戶,強拆前口頭威脅2名區委常委及某局局長”問題,經公安機關核查,不構成違法。
(20)針對換屆選舉受干擾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做好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整頓工作的通知》《烈山區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整頓工作方案》,把家族、宗派勢力干擾影響換屆問題作為整頓重點,倒排軟弱渙散村2個,采取區長和區委政法委書記分別掛點聯系、鎮黨委書記包村、選派優秀機關干部到村任職等措施,“一村一策”集中整頓,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頓。二是將換屆中存在的宗族勢力干擾換屆等問題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結合,形成震懾作用。
(21)針對“后備人選培養不到位”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烈山區村級后備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完成村級后備干部考核工作,對不稱職的2人予以清退。二是印發《關于開展村級后備干部摸排清理的通知》,對因招考程序把關不嚴進入村級后備干部隊伍的人員進行清退。三是印發《烈山區村級后備干部登記表》,對現有村級后備干部進行摸底登記。四是印發《烈山區關于公開招考村級后備干部工作的實施方案》,發布《烈山區公開招考村級后備干部公告》,按照每村2名村級后備干部的標準,對73個后備干部崗位進行補招,為基層干部隊伍注入源頭活水。深刻汲取上次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招錄時審核把關不嚴的經驗教訓,聯合16家區級單位進行資格聯審,目前已完成面試,計劃2019年1月中旬完成招考工作。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0.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時有發生
(22)針對“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一是堅決破除特權思想,加強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安徽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實施辦法》的學習,進一步增強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的紀律規矩意識。二是研究制定《烈山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專項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區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暨辦公用房專項清理整頓工作動員會。三是按照“全覆蓋、不漏網”的要求,2018年11月17日至26日對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開展“拉網式”專項清理整改核查工作,先后清理7家單位106.56平方米超標辦公用房。四是開展整改跟蹤督查“回頭看”,7家單位106.56平方米超標辦公用房已整改到位,超面積的辦公室,通過增加人員辦公來規范使用面積。五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清出的122平方米辦公用房,32.23平方米調整為烈山市場所檔案室,7.64平方米整合用于人員辦公,82.13平方米調整用于區文明辦辦公使用。
(23)針對公車使用不規范問題。
一是堅決破除特權思想,堅決堅定推進改革,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聽取并研究全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整改工作,研究通過《烈山區公車改革司勤人員安置實施辦法》《烈山區直車輛服務有限公司司勤人員薪酬及績效考核方案》《烈山區公務用車加油卡管理使用暫行辦法》,印發《烈山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二是召開全區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暨辦公用房專項清理整頓工作動員會,印發《烈山區公車改革專項整改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完善公車改革司勤人員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三是擇優聘用原各單位司勤人員到平臺從事車輛駕駛和管理工作,平臺司勤人員由之前的4名增加至目前的17名。四是按程序收回各單位長期占用的46臺公務用車,現平臺在編的76輛公車一律納入平臺統一集中管理、統一調度使用。五是按照“誰用車誰申請、誰用車誰審核、誰用車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用車一律通過區公務用車管理信息平臺實施,取消線下申請用車。不享受實物保障用車的領導干部公務出行由公車平臺按程序統一調度派車,一般公務出行在交通補貼范圍內一律不允許使用公務用車。六是嚴格落實加油卡管理制度,建立加油卡管理臺賬。市內公務加油時,駕駛員會同加油員到定點加油站加油,加油員如實全面登記車牌號、行駛里程、加油金額等相關信息。市外用車加油時,駕駛員一律使用限車號加油卡加油,并認真填寫加油管理臺賬。七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制度,根據車輛品牌和車況,分別與上海大眾4S店等車輛維修店簽訂服務協議。八是建立公車平臺微信工作群,落實平臺駕駛員輪班工作制度,加強公務用車的調度管理和駕駛員日常管理,及時掌握公務用車需求,嚴格規范公務用車行為,更好服務公務出行。
(24)針對“公款吃喝屢禁不止”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將違規公款吃喝列為重點治理的突出問題,召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進會,通過各單位自查、區紀委監委集中監督檢查,共發現問題16個,收繳費用71605.9元。二是《烈山區公務招待用酒采購及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對區直單位公務招待用酒的采購、保管、審批及報備、使用進行再規范,明確公務用酒一律由區機關服務管理中心、區招商局提供,其他單位一律不允許購買公務用酒,不允許報銷購酒發票。三是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力度,2018年以來,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件,黨紀政務處分21人,其中,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問題3件,黨紀政務處分4人。共下發通報5期,對14名黨員干部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11.不擔當不作為現象依然存在
(25)針對“上屆區委區政府攻堅克難勇氣不足,缺乏擔當精神”問題。
一是認真貫徹《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研究制定《關于激勵全區政府系統廣大干部新時代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率先垂范,擔當作為,統籌抓好“三大攻堅戰”、鄉村振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東部新城建設、招商引資等重點工作。二是堅持“20字”好干部標準,注重在急難險重工作中識別選拔干部,2018年共提拔重用區管干部17名,樹立擔當作為選人用人導向。三是加大歷史遺留問題化解力度,有效妥善處理化家山小區、土樓安置房、丁樓棚戶區改造等長期遺留問題。四是成立傲景觀瀾項目化解領導小組和傲景觀瀾項目管理人團隊,經過1年的努力,實現該項目破產和解。2018年12月施工公司已進入現場開始施工,群眾情緒穩定。五是扎實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干部進行嚴肅問責懲處,2018年共查處不擔當不作為干部19人,通報曝光15人。
(26)針對“本屆區委區政府處理遺留問題有時不夠果斷有效,部分班子成員團隊意識不強。少數單位‘甩手掌柜’現象突出,以屬地管理和購買服務為由推卸責任”問題。
一是區委、區政府黨組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巡視反饋問題,把班子成員團隊意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不強問題作為查擺的重要內容,并深刻剖析原因,開展見人見事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為全區各級黨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起好步、帶好頭。二是認真執行《關于加強區委常委會自身建設的意見》,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強化區領導班子團隊履職意識。三是因屬地管理和購買服務為由推卸責任的問題,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三家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責令三家單位就巡視反饋問題進行書面檢查,并立即整改到位。
12.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較為突出
(27)針對少數鄉鎮公務用車不規范問題。
一是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并研究全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整改工作,研究通過《烈山區公車改革司勤人員安置實施辦法》《烈山區直車輛服務有限公司司勤人員薪酬及績效考核方案》《烈山區公務用車加油卡管理使用暫行辦法》,印發《烈山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二是召開全區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暨辦公用房專項清理整頓工作動員會,印發《烈山區公車改革專項整改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完善公車改革司勤人員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三是經請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鑒于鄉鎮主要負責同志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且其居住地和工作地相對較遠,為確保其工作的高效便捷,明確鄉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配備的實物保障用車可以接送上下班;鑒于楊莊街道為區政府派出機構,取消楊莊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的實物保障用車。四是對烈山鎮、任樓街道公車使用問題經過核查,不存在違規問題。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3.落實主體責任有缺失
(28)針對“在夯實責任上用力不夠,區委對‘兩個責任’檢查考核流于形式”問題。
一是修訂完善《烈山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試行)》,經區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印發。修訂后的辦法堅持區委常委帶隊考核,堅持日常考核、社會評價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突出考核的權威性、科學性、嚴肅性,避免年終一次考核定優劣的做法。二是下發《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制度落實情況檢查通知》,組成兩個檢查組開展檢查,全區54家單位均已按要求制定落實“兩個責任”具體辦法。三是區委書記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未制定“兩個責任”實施辦法的11家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區紀委監委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未制定“兩個責任”實施辦法的3家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四是對“檢查考核中突擊造假及歷年黨風廉政建設計劃、總結一成不變”的4家單位6名相關責任人,由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五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一票否決”制度,經區政府常務會和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取消兩家單位2017年度工作實績獎。六是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提請市紀委對李健碩案件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進行問責;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原派駐紀檢組組長進行批評教育。
(29)針對“對巡察工作領導不夠有力、整改不到位”問題。
一是區委“五人小組”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深化對巡視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根據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區委及時調整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三是制定印發《規范區委“五人小組”聽取巡察工作匯報會議制度》,進一步規范“五人小組”成員發言、點人點事等問題。四是制定印發《中共烈山區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修訂版)》《中共烈山區委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修訂版)》,完成七屆區委第六輪巡察。五是督促楊莊街道黨工委對楊莊社區限期整改,對原任和在職的村居黨員干部已糾正到位,收回公款旅游、濫發津補貼14.55萬元,對其他黨員和群眾進行批評教育,不再收繳。責成楊莊街道黨工委向區委寫出書面檢查。六是制定下發《關于在全區開展巡察整改情況督查工作的通知》,由區紀委監委和區委組織部聯合對已巡察過的黨組織整改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30)針對“反腐敗協調小組個別成員單位不盡責”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調整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成人員的通知》,調整充實反腐敗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建立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聯絡員制度,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業務部門負責人擔任聯絡員,負責具體聯絡工作。二是召開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討論通過并印發《中共烈山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規范案件協調工作流程、線索移交和工作例會機制。三是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約談區審計局主要負責人,責成區審計局移交2014年至2017年間審計發現的問題,2018年11月,285個問題已全部移交。
14.履行監督責任有短板
(31)針對“主動監督意識不強”問題。
一是區委、區紀委監委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進一步強化主動監督意識。二是印發《關于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召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進會,配合市紀委督查區法院等單位辦公用房、財務賬目等情況,抓早抓小,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三是印發《烈山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專項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辦公用房專項清理,全面整治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共發現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面積106.65平方米,1人被約談,9人作出書面檢查,專項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已整改到位。四是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力度,2018年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件,黨紀政務處分21人,其中,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問題3件,黨紀政務處分4人。共下發通報5期,對14名黨員干部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五是對省委巡視反饋和交辦的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已黨紀處分1人,誡勉談話2人,作出書面檢查5人。六是將“被談話函詢黨員干部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的規定”納入新修訂完善的《烈山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試行)》。七是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對3名未將被談話函詢情況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的干部批評教育,督促他們在肅清“任劉”遺風遺毒遺痕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
(32)針對“執紀問責有偏差”問題。
一是區紀委常委會、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專題研討如何精準把握和科學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二是舉辦全區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將如何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全區48名紀檢監察干部參加培訓、討論并認真撰寫心得體會。三是組織7名紀檢監察機關審理干部參加市紀委業務培訓班,準確理解把握“四種形態”。四是加大黨內問責力度,切實糾正執紀問責有偏差問題。2018年共立案查處科級干部25人,實施黨內問責32人。
(33)針對“派駐探頭作用不明顯”問題。
一是制定下發《關于印發<烈山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干部管理辦法(試行)>等辦法的通知》,強化對派駐機構履職情況的管理、監督和考核,督促派駐機構充分發揮探頭作用,著力加強對關鍵崗位重要人員的監督。二是下發《關于在區直各單位設立兼職紀檢監察員的通知》,要求區直各單位分別確定1名兼職紀檢監察員,協助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工作,區直各單位共設兼職紀檢監察員44名。三是舉辦全區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兼職紀檢監察員業務培訓班,著力增強派駐監督的主動性,提高監督執紀和審查調查的能力和水平。
(六)反腐敗斗爭方面
15.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存在重大廉政風險
(34)針對“工程招投標有亂象”問題。
一是成立以分管區長為組長的烈山區工程招投標管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烈山區工程招投標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對招投標亂象進行專項整治,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自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對工程建設領域開展為期40天的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27個,問題線索5個。二是出臺《進一步規范烈山區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暫行辦法》。明確招標的工程項目,需提供發改部門立項批復,上級相關文件或區政府、部門、鎮辦要求實施的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三是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規定,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單項預算控制價30萬元及以上,均需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招投標。對政府各部門、鎮辦實施的單項預算控制價10-30萬元的工程建設項目由區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招投標。對巡視發現未公開招標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2名鎮主要負責人因收受施工方賄賂被追究刑事責任,兩家單位2名主要負責人被區政府約談。四是對《烈山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要求提高設計圖紙質量,細化工程量清單,原則上不進行設計變更和價款調整。如因特殊原因需進行變更和調整的,按照要求履行審批程序。對巡視發現變更較大項目的四家單位4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五是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結算審計管理,明確審減率超過10%應支付的審計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財政部門或建設單位在支付工程結算款時予以代扣。對結算審計虛報嚴重的10家施工單位列入烈山區建筑市場黑名單,1年內禁入烈山區建筑市場。六是成立烈山區工程項目招投標審查小組,對符合邀標條件確需采用邀標方式的項目,經招標人單位集體研究形成書面報告,報區招投標審查小組審查合格后組織招投標。七是制定《烈山區評標專家考核管理辦法》《烈山區建筑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考核管理辦法》《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配套制度》等。購置監控設備,增設監督人員,對全過程進行監督;充實更新專家庫,清理18人,新增31人,專家庫人數由59名增至72名;并規定專家抽取工作專人負責,監督人員現場監督并簽字確認。對涉嫌違反招標流程的5家招標代理公司進行扣分處罰。八是制定《烈山區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標后監督管理辦法》,發布《烈山區公安分局、烈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打擊工程建設圍標串標、違法違規分包轉包行為的公告》。通過配備建筑施工現場考勤系統(IFA)等,對施工、監理項目部主要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監管,防止違法違規分包轉包發生。
(35)針對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
一是投資入股某公司的資金已收回,并退還三鎮,三鎮按照規定用途重新安排使用。二是制定相關辦法,下發三鎮執行。三是按季度開展資金使用情況專項督查,并下發督查通報,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四是全部收回5個村違規使用的資金,同時舉一反三,督促鎮辦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規定規范使用。
16.腐敗問題易發頻發
(36)針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較多”問題。
一是舉辦全區新任村居干部培訓班,由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就紀律教育和預防職務犯罪作專題培訓。二是組織召開全區村居干部專題警示教育會議,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戒鑒與警醒——村干部腐敗案件警示錄》,印發我區近年來查處的村居干部違紀違法案例選編200冊,區委書記就“今年以來查處的、巡視巡察中發現的群眾身邊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講話,教育引導廣大村居干部切實吸取教訓,增強紀律規矩意識。三是嚴肅查處村居干部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涉及村居干部問題線索進行認真復核,2018年共立案查處侵害基層群眾利益案件35件。四是對“違規收取23名重度殘疾人新農合代繳款”問題嚴肅查處,給予相關責任人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將其清理出“兩委”班子;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給予相關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相關單位向區委作出書面檢查。
(37)針對“政商關系‘親而不清’”問題。
一是認真學習《淮北市關于建立新型政商關系的暫行規定》,嚴格落實《烈山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程建設、物證采購、行政審批等工作的規定》和《烈山區防止領導干部利益沖突辦法》規定,制定下發《關于重申領導干部廉潔履職有關規定的通知》,明確領導干部十項禁止內容,進一步規范政商關系和領導干部用權行為。二是印發《烈山區工程招標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進一步規范烈山區招投標工作的通知》,開展專項治理,10家施工單位列入烈山區建筑市場黑名單,1年內禁入烈山區市場;5家招標代理公司被扣分處罰。三是自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對工程建設領域開展為期40天的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27個,問題線索5個。四是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烈山區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對插手干預工程項目的領導干部實行備案制度,涉嫌違紀違法問題嚴肅查處。
(38)針對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力問題。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的要求和省、市相關要求,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全面推進和規范黨政領導班子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二是印發《關于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決策事項范圍、決策執行程序、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進一步規范集體決策行為,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三是印發《關于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全區42家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展了全面自查,對自查發現的46個問題立行立改。成立專項督查組,對10家單位進行抽查檢查,共發現問題7個,并對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四是對少數單位涉嫌偽造記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對重大財務支出不經黨組會議研究的區招商局原局長進行約談,對涉嫌偽造記錄的區城管局原局長和區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立案審查。
(七)對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17.整改有漏項
(39)針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干部管理混亂等問題不整不治”問題。
一是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回頭看”相關工作的通知》。二是認真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對全區338名領導干部相關登記信息進行核查,其中37名漏報配偶、子女或配偶經商辦企業信息情況的黨員領導干部,已經責令37人作出說明;5家區直單位5名經組織批準在企業兼職的黨員領導干部,均未領取報酬,已責令5人作出說明;對兩單位2名涉嫌經商辦企業的干部進行核查。
(40)針對混編混崗等問題。
一是區委常委會專題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二是制定《烈山區關于清理和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借用人員工作的通知》,對103名借調人員進行全面清理,出臺《烈山區干部借用規定》,規范借調人員行為。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全區編制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混編混崗整改消化臺賬,消化混編混崗人員9名。四是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16人。
18.整改不徹底
(41)針對基層黨組織換屆方面問題。
一是楊莊街道機關黨支部已按程序完成換屆。二是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的意見》,建立《烈山區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基礎臺賬》《烈山區基層黨組織換屆提醒工作臺賬》,嚴格規范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
(42)針對“上輪巡視反饋的部分問題依然存在”問題。
一是成立烈山區“不規范發放津補貼”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開展不規范發放津補貼專項整治,召開“不規范發放津補貼”專項整治動員和工作推進會,2016年至2018年“整治不規范發放津貼補貼”(其他各項獎勵)自查情況已上報市不規范發放津補貼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人社廳。二是根據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我區已擬定并上報烈山區規范發放津補貼方案,進一步明確規范發放的標準、范圍及發放方式。三是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已追回55.16萬元。四是建立不規范發放津貼補貼聯合督查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制定下發了聯合督查方案,區紀委監委、審計、財政、人社等部門對“不規范發放津補貼”行為開展不定期聯合督查,并嚴格責任追究。五是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涉及獎金津補貼發放的區級及以下文件全部停止執行。
(43)針對“問題線索查核不認真”問題。
一是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對反饋的2014年巡視移交的2件“不核不查,直接將之前的核查報告上報了結”的問題線索進行復核,認定與2014年以前辦理的舉報內容完全一致,辦理程序嚴格,不需要重新核查。本輪巡視舉報的內容與以前不同,已立案并給予黨紀處分。二是對省委第三巡視組交辦的6件問題線索高度重視,集中力量優先進行核查,已立案6件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三是區委高度重視省委巡視交辦問題線索核查工作,區委書記多次聽取核查情況工作匯報,并提出明確要求。
三、保持政治定力,以“釘釘子”精神持續推進巡視整改工作
經過三個月的集中整改,我區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整改工作與省委、市委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與全區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區委將繼續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定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韌勁繼續抓好整改落實,以整改實際成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以黨的建設高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高質量,努力向省委、市委和全區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一是做到“兩個維護”,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認真謀劃“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定不移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一思想和行動。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緊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號、裝樣子等問題,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在烈山不折不扣貫徹實施。
二是聚焦突出問題,毫不松懈持續整改。堅持政治責任不松、整改標準不降、工作力度不減,繼續以嚴的標準、鐵的紀律、實的作風把巡視整改不斷引向深入。對已經完成的事項,進一步查漏補缺,加強檢查核查,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沒有整改到位的事項,緊扣時間節點,加強跟蹤督辦,改不到位決不銷號。對需要長期堅持的事項,繼續盯住不放,鞏固擴大成效,堅決防止前緊后松、虎頭蛇尾。對于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問題,堅持舉一反三,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嚴肅制度執行,以建章立制成效固化巡視整改成果。
三是強化政治擔當,著力強化“兩個責任”。堅決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各級書記的第一責任、各級紀委監委的監督責任。持之以恒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徹底消除“闞董任劉”案件惡劣影響。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一以貫之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全面增強黨員干部能力本領,鍛造過硬作風,持續提升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精氣神,扎實推進烈山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取得新成效。
四是深化成果運用,持續推進高質量發展。堅持抓整改就是促發展,把巡視整改與打贏“三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東部新城建設、招商引資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著力在深化改革、轉型發展上見實效,在加強社會治理、維護和諧穩定上見實效,在保障改善民生、增進群眾福祉上見實效,凝聚起推動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努力使整改過程成為加快建設美麗烈山的過程,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和中國碳谷·綠金淮北貢獻更多烈山力量,以優異成績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61-4686018;郵政郵箱:烈山區政務大樓北門信箱。郵編:235025;電子郵箱:lsxszg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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